簡介

「聯合勸募」的方式最早起源於1873年的英國,在利物浦市20幾個社福團體統一合辦慈善募款活動;1887年,美國丹佛市首先跟進,如此的募款方式進而在西方國家蓬勃發展。

推動「聯合勸募」的理念在於透過一個專責募款的機構,有效的集結社會資源,並合理統籌分配給需要的社福團體,如此一來,社福團體就得以專心推展服務計畫,而社會大眾也可免於重複募款的干擾。

聯合勸募統一且合理地運用社會各界的善款,並代替捐款者監督善款運用情形。另一方面透過審查委員的監督和輔導機制,協助社福團體推出更完善的服務,讓更多弱勢朋友因此受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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